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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5-18   浏览:


为鼓励研究生认真学习、潜心科研,根据《伟德BETVlCTOR1946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和公司研究生实际,特制定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一、 参评对象:

录取的非定向培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 奖学金等次及金额:

一等12000元,二等8000元,三等4000元。

三、 评定原则:

1.  获评一等、二等奖学金人数一般不低于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的40%(含推免生)。

2.  考生根据所在一级学科专业总评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名)评定奖学金。

3.  推免生获评一等奖学金。

4.  一志愿考生各学科专业的第一名获评一等奖学金,其余一志愿考生可参评二等、三等奖学金。

5.  调剂考生根据所在一级学科的总评成绩排名,可参评二、三等奖学金,最终获奖人数根据学校实际安排经费确定。

6.  获评奖学金的考生,未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本人档案转入公司研究生院的,变更录取类别的,新生学业奖学金取消。

四、 其他

1.  2021级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2022-2023年度学业奖学金根据2022-2023学年度表现实行动态评定。

2.  本细则归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解释。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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