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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新变化及指南

作者:   来源:物电学院      发布日期:2014-12-31   浏览:

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对申请有关方面进行了新的调整,提要如下:

1、自2015年起,所有项目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项目申报人须是注册用户,申请书中成果要求通过成果在线填写。

2、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号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按不端行为处理。

3、2015年试行“申请代码”、“研究方向”和“关键词”的规范化选择,申请人在填写申报书时,按照系统提示,准确选择“申请代码1”及其相应的“研究方向”和“关键词”内容。申请生命科学部、地球科学部一处、信息科学部一处及三处项目,必须选择“研究方向”,然后选择系统提供的关键词或者填写关键词;申请其他科学部项目的,可以直接选择和填写关键词。

4、自2015年起,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

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

直接费用的几点变化:1.取消协作费用,并入测试加工费中;2.劳务费中增加临时工工资和临时工社会保险费;3.增加专家咨询费;4.直接费用不再设比例限制,项目申请人结合实际合理编制预算。

直接费用使用注意:1.仪器设备费、劳务费只能调减,不能增加;2.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费三项费用可调配使用,但不能超三者总额;3.会议费、差旅费、出国费、外宾接待、专家咨询费等预算、支出标准按国家财政部有关文件执行。

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申请人不用填写,由系统自动生成。500万元以下项目按20%由基金委集中拨入学校。绩效支出上限为直接费用扣除仪器设备费的5%。

5、项目获批后,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费三项总和不能改变,三项内部之间可以调整。

详细说明及要求见2015年国家基金委申报指南 : 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5xmzn/xxgd.html